家事国法 ||《家长如何承担实施家庭教育主体责任》

前言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为贯彻落实教育部、省教育厅指示精神和大连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布署,进一步学习宣传《家庭教育促进法》,大连市教育局、大连市妇联联合向广大家长推出宣传教育视频——《家长如何承担实施家庭教育主体责任》。大连市青少年儿童家庭教育公众微信号特别推出“家事国法”专栏,将陆续推出《家庭教育促进法》系列解读文章。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该部法律的颁布,是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的法治体现,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法治保障,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有力支撑。

为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和普及家庭教育促进法,大连市妇联、大连市教育局联合向全市家长推出宣传教育视频——《家长如何承担实施家庭教育主体责任》,帮助家长更好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。同时也将全面启动我市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贯彻工作,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家庭教育工作,营造良好社会氛围,促进儿童全面健康成长。

家庭是孩子成长的主阵地,家庭教育是孩子成长中最重要的教育。作为家长,我们应该做什么、怎么做?家长的责任有哪些呢?

请大家收看学习

《家长如何承担实施家庭教育主体责任》

联系电话:123456789  固定电话:0411-88888888
公司地址:大连市沙河口区付佳新天地
技术支持:大连整合科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