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“铭记先烈、绿色追思”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

大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铭记先烈、绿色追思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

2017/3/31 13:38:59

 


各区市县教育局、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,局属各中小学校:

清明节将至,为了进一步实施中华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,充分挖掘民族传统节日文化内涵,引导未成年人缅怀先辈、铭记先烈,强化理想信念教育,倡导文明祭祀新观念,培养环境责任感,营造绿色、文明、平安、和谐的节日氛围,配合市民政局做好“小手拉大手”文明祭祀宣传活动,市教育局决定在广大中小学生中开展“铭记先烈、绿色追思”宣传教育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时间

2017331日至201744

二、活动内容

(一)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

广泛开展清明诗会和诗词歌会活动,组织广大学生诵读中华经典,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。充分挖掘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,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,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。

(二)祭扫纪念活动

组织广大学生上网祭奠英烈(中国文明网“网上祭英烈”专栏以及大连文明网“我们的节日清明”专栏),网上寄语留言。也可以结合学校实际,在确保师生安全的情况下,组织师生到革命烈士陵园进行扫墓,走进博物馆、纪念馆、校外教育基地等场所开展“寻访红色足迹”活动。引导广大学生缅怀革命先烈、继承光荣传统,激发爱国主义情感,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远大理想,从小立志投身实现“中国梦”的伟大实践。

(三)志愿者服务活动

组织志愿者以“文明祭祀、保护环境”为主题,向社会宣传文明祭祀、文明殡葬以及森林防火等知识。组织全体学生积极参与“小手拉大手”文明祭祀宣传活动,引导广大家长和未成年人以文明方式祭奠亡故亲人,在全社会营造平安、和谐、文明、绿色的节日环境。

三、活动要求

(一)各学校要以传统节日为契机,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,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,运用重要时间节点深化“我的中国梦”主题教育实践活动,引导青少年继承革命传统,开展党史、国史、改革开放史学习教育。

(二)各学校要通过板报、电子显示屏、校园广播、学校网站等途径强化宣传,大力倡导文明科学的祭祀方式。各学校要为每位学生印制《倡导文明祭祀、保护生态环境——致全市学生家长的一封信》(见附件),通过学生发到家长手中,或者通过家长QQ群、微信群等形式让广大家长阅读。

(三)各校要在活动期间加强对广大师生的安全教育。大型集体活动要报请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,同时要制订安全应急预案,严密组织,落实安全责任,杜绝火灾、、溺水、踩踏、交通等安全事故的发生。

 

附件:倡导文明祭祀、保护生态环境——致全市学生家长的一封信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大连市教育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331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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